▏事務所創辦人簡介

李明哲 博士
台南县人,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。22岁时以第二名通过律师高等考试。1962年获德国政府奖学金,赴德国弗莱堡大学进修,同期取得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学博士学位,并自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欧洲高级研究中心毕业。
回国后即投身教职,先后任教于台湾大学、政治大学、辅仁大学、中兴大学等校。其间亦曾服务于政府机关,协助处理经济部、财政部等单位之法规业务。34岁即出任司法院参事。1973年1月2日,李明哲博士与桂公仁律师、曹鸿兰律师共同于台北市林森南路1号4楼创办建业律师联合事务所。其中,曾世雄律师留学法国及德国,桂公仁律师留学美国,曹鸿兰律师留学日本,事务所律师具备多国法学背景,成为1960年代台湾少数能处理大型及国际案件之律师事务所,当时即担任三十余家上市公司之法律顾问。其后,李伸一律师、吴光明律师相继加入建业律师联合事务所。曾世雄律师因心系法学教育,于1985年将事务所交由李伸一律师负责,并重返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暨法律研究所任教,专心致力于法学教育工作至今。

曾陈明汝 教授
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,后赴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学院修习研究所民商法学分,专攻国际私法并完成法学博士论文。获欧洲共同市场奖学金至南锡大学研究欧洲法,并于斯特拉斯堡大学欧洲高级研究中心完成欧洲法高级文凭论文。1962年与曾世雄教授于西德结婚,1968年回国,于政治大学法律系暨法研所开设国际私法暨专题研究等课程;1972年返回台大母系任教,讲授专利法、商标法、国际私法、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及法文法學名著等课程。四十余年来始终沉浸于修习法律、钻研法学、教授课程及撰写法學论著。1998年8月1日自台湾大学退休,现为台湾大学法律系名誉教授。曾世雄博士与夫人曾陈明汝教授,及其爱女曾宛如教授(现任台湾大学法律系专任教授),一门皆考取律师资格,并致力于法学教育,传为佳话。家族亦成立“曾与陈同道堂法学文集系列”,出版作品包括《企业设计法》等十余种专书。

▏創所特色

本所由於與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同址一起創立,因得提供客戶除法律以外,連同會計、稅務、投資、併購、重整及協助國內外企業上市櫃等更廣泛之工商服務,為本所之特色。
本所沿襲長期與各大會計師之合作關係,將共同提供服務達40年之經驗,予以充分發揮,使客戶之疑難或要求,一次解決,在同一地點,隨時均有律師及會計師在各自專業領域上提供相關之必要服務,以達到一處諮詢(ONE STOP INQUIRY)即可同時取得全方位商事法律與財會服務之目標。